就业见习补贴

来源: 时间:2018-10-16 15:10:33

补贴对象:


对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


按735元/人/月补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申报流程:


见习基地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情况,按年度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基地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再由人社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


申请补贴时提供以下资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4、《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申请表》;

5、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6、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

7、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