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生活救助
补贴对象:
因灾造成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补贴标准:
一类对象(五保户、孤儿户)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不低于5个月;
二类对象(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重度残疾或因灾死亡、重大伤病、患大病的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不低于3个月;
三类对象(除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其他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每人每月补助资金不低于60元,不低于1个月。
申报流程:
户主书面申请→村(居)委员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办)审核、公示→银行代发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