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固定资产投资、 重点项目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1-28 10:11:56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恩施州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州经济工作会议、重点项目建设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切实把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经济工作的主要抓手,州委、州政府决定2016年6月21日至9月30日在全州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将固定资产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将促进重点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战场,将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经济工作的新引擎,动员全州上下抢抓时机,深入一线,主动服务,以最强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实的举措、最优的服务,打一场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战”,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全州重点项目建设和异地扶贫搬迁全面提速,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固定资产投资


  6月底,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0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0%,实现“上四下六”的调度目标。


  7月底,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0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0%。


  8月底,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5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0%。


  9月底,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0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以上。


  (二)重点项目建设


  6月底,省、州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达到年度计划的40%以上。


  7月底,省、州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达到年度计划的50%以上。


  8月底,省、州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达到年度计划的60%以上。


  9月底,省、州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达到年度计划的70%以上。


  (三)易地扶贫搬迁


  6月,启动113个集中安置点建设。


  7月,累计开工300个集中安置点建设,分散安置完成年度计划的20%。


  8月,所有集中安置点全部开工,分散安置完成年度计划的50%。


  9月,所有集中安置点全部开工并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70%以上,分散安置完成年度计划的80%。


  三、主要安排和具体任务


  (一)固定资产投资


  1.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与分析,6月、7月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到17%以上,8月、9月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到18%。


  2.完成2016年少数民族特色小镇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全州申报3个以上。


  3.7月上旬完成2016年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在今年第二批的基金额度上实现稳中有增。


  4.7月底前完成全州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5.9月底配合国家、省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二)重点项目建设


  1.加快推进未开工省、州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未开工项目在9月底前全部实质性开工建设。


  2.加快已开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


  3.做好2017年重点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9月底前草案基本形成。


  4.开展积极有效的重点项目建设调度和检查督办。


  (三)易地扶贫搬迁


  1.抓紧编制完成“四位一体”规划(计划)。督促各县市按照恩施州易迁组〔2016〕2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县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2016年计划、安置点规划和搬迁贫困户脱贫计划,确保规划和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并按规定由县市审批,报州备案,报省备查。


  2.政策宣传宣讲到户到人。督促县、乡、村组建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宣传政策,确保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支持配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3.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质量监管。按照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点》的要求,县市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


  4.积极探索多种安置方式。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因地制宜,灵活安置。在搞好搬迁安置房主体建设的同时,注重道路、用水、用电、用气、通信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步建设,注重贫困户产业发展谋划和配套。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征地拆迁供地。各县市要进一步创新征地拆迁工作机制,组建攻坚专班,把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熟悉情况的干部充实到征地拆迁一线,依法依规,克难攻坚,力争9月底前完成所有省、州级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国土部门要加大重点项目供地力度,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指标、盘活存量指标、加快规划调整速度、提高供地统筹能力等办法,确保重点项目有地可用。9月底前,所有符合供地条件的项目用地必须全部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二)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对尚未开工的重点项目,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深入现场,逐一了解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要会同业主单位细化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流程表,统筹安排各阶段工作,实行专班专人专责,同步推进可研、规划、环评、能评、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到9月底,所有未开工省、州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


  (三)深化项目审批服务。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环保、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部门要按照《恩施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门措施清单》要求,切实为重点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创新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项目建设从速开工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住建委、州国土资源局、州规划局、州环保局、州林业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部门)


  (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开工重点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制定“百日攻坚战”倒计时施工计划、不同施工阶段的作业计划及整个项目的资金保障计划,确保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圆满完成。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项目业主树立主体意识,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周密部署,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的同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联系领导及有关部门每月至少1次深入项目现场,帮助项目业主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项目加快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


  (五)统筹协调资金投入。加强政银企合作,重点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发改部门要及时将前期工作扎实、项目业主明确、已经开工或即将开工的项目推荐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做好资金需求测算和调度安排,对已达成融资意向的项目,要加快审查和报批,符合条件的尽快签订贷款合同;对已签订合同的贷款,要确保及时投放到位。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市在9月底前要确定1至2个PPP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大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等方面资金的争取和地方配套资金的安排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财政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常务副州长任副组长,各县市长、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及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由州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衔接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百日攻坚战”活动实行“半月报”“月通报”“月督查”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半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及事项清单销号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州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百日攻坚战”活动进行检查督办,对项目联系领导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问题、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部门协调服务、责任清单销号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推进迅速、执行有力、工作创新的项目,要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对落实工作不实、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要督促限期整改。


  (三)加强风险防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两学一做”、履职尽责活动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要加强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精细施工,安全施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要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以廉保质、以廉促建、以廉促优,确保项目建设施工安全、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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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谭燚